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脱贫攻坚全面收官之年,是市委确定的“脱贫质量巩固提升年”。按照省、市决策部署和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制定2020年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深入信阳革命老区调研时提出的“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总要求,全面落实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按照“脱贫质量巩固提升年”工作要求,咬定目标、坚持标准,一鼓作气、乘势而上,保持攻坚态势,强化攻坚责任,聚焦全市88个深度贫困村、24个脱贫攻坚任务重的乡镇和特殊贫困群体实施攻坚,在普遍实现“两不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解决“三保障”突出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确保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
二、全面完成剩余减贫任务
(一)聚焦重点难点集中攻坚。严格落实退出标准程序,紧盯剩余3.3万贫困人口,因人制宜制定帮扶计划,强化精准帮扶措施,确保如期脱贫。对未脱贫人口超过5000人的2个县,逐一分析情况,列出清单和台账,统筹各类资源,采取特殊措施,实施挂牌督战。对影响脱贫退出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工作调度,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打赢深度贫困“歼灭战”。(市脱贫攻坚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县区党委、政府负责)
(二)全面解决“三保障”突出问题。坚持“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查漏补缺,着力攻克“三保障”突出问题,不断提升贫困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确保到2020年底,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脱贫成果持续巩固。(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负责)
(三)加强对特殊贫困群体兜底保障。针对贫困老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特殊贫困群体,统筹落实好低保、特困救助、基本养老、扶贫助残、临时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确保脱贫路上不落一人、不漏一户。(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残联负责)
三、多举措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一)全面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对已脱贫县、村、户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做到投入不减、项目不少、政策不变、帮扶不撤,做到“四个不摘”。指导非贫困县(区)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全面完成剩余减贫任务;对脱贫村以县(区)为单位,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重点防止贫困发生率反弹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滑坡;对脱贫人口,在加强返贫监测的同时,帮扶责任人要定期进行回访,持续给予帮扶,确保稳定脱贫。开展贫困县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政策落实问题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有效防止返贫。以巩固脱贫成果和形成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的制度框架为主要任务,做好“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规划编制,及时开展对2020年后解决相对贫困的目标任务、扶贫标准、工作对象、政策措施等的研究。开展接续推进减贫工作衔接试点,将总书记视察指导过的新县、光山县作为试点县,开展试点探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县的指导,为2020年后政策转型提供经验,做好准备。(市脱贫攻坚指挥部成员单位、市扶贫办、市发改委和各县区党委、政府负责)
(二)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问题整改。对各县区各行业部门排查出的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三保障”、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精准“三精准”和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三落实”、“四个不摘”等方面的问题,与国家和省、市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统筹推进、一体整改,所有问题要在2020年上半年全部整改到位。(市脱贫攻坚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县区党委、政府负责)
(三)加大扶贫资金投入。持续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2020年计划增长20%,达到1.7亿元。各县区本级财政投入只能增加不能减少,确保与收官战的要求相匹配。优化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提升整合的深度和质量。在确保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和巩固成果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扶贫资金进行统筹和调剂,支持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加强扶贫资金绩效管理,严格落实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度,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和各县区党委、政府负责)
(四)加强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把握全市脱贫攻坚战收官阶段特征,围绕全面解决“三保障”问题、落实“四不摘”要求、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加强分类施策精准帮扶举措和深化社会扶贫措施等主要内容,继续开展2020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充分发挥好“指挥棒”作用。(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负责)
(五)开展脱贫攻坚督查。紧盯减贫任务完成、“四个不摘”、脱贫成果巩固、“两不愁三保障”问题解决等重点,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常态化暗访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脱贫后工作下滑的县区进行约谈和提醒谈话。对“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产业扶贫、就业扶贫、金融扶贫、光伏扶贫等工作,组织开展专项督导。加强对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脱贫攻坚督查工作,确保不留脱贫死角。(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和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扶贫办、市人社局负责)
(六)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全力配合好国家、省对我市贫困县开展的脱贫攻坚普查工作,重点围绕脱贫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调查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获得帮扶情况、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等,所有贫困县要科学编制普查预算,完善核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料和行政村资料,全力做好脱贫攻坚普查各项工作;科学选调普查人员,做好异地普查的各项保障工作。(市扶贫办、国家统计局信阳调查队和各县区党委、政府负责)
(七)建立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加强对脱贫监测户的日常监测管理,落实好摘帽不摘帮扶政策,因户因人施策,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增贫困人口纳入帮扶范围。在高质量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的前提下,完善“边缘户”动态管理机制,在应纳尽纳的基础上实行分级管理,研究出台针对高风险致贫户的帮扶政策,将防止新致贫的关口前移,避免出现新的绝对贫困。积极探索相对贫困人口的管理帮扶办法。(市扶贫办负责)
四、持续强化分类施策精准帮扶举措。
(一)持续打好“四场硬仗”,促进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产业扶贫。坚持以“多彩田园”为抓手,巩固产业扶贫现有基础,聚力打造优势产业集群,形成规模效益,有效带动群众创业就业、持续增加收入。加大产业扶贫投入,达到扶贫资金投入50%以上。完善扶贫资金支持产业扶贫相关政策,规范扶贫产业带贫模式,健全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有效防范产业发展风险,助推扶贫产业健康发展。鼓励引导能人带头成立专业合作社、创办龙头企业,提高组织化、规模化和标准化程度。规范扶贫车间运营、光伏电站运维和收益分配管理。就业创业。提高贫困劳动力有组织就业程度,增强就业稳定性。采取送培训下乡、以工代训、“互联网+培训”等形式,满足贫困劳动力培训需求,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抓好返乡下乡创业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落地,帮助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生态扶贫。落实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兑付贫困户公益林管护补助。扩大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护林员规模,新增或调整天然林、公益林护林员岗位优先聘用贫困人口。金融扶贫。推广金融扶贫“卢氏模式”,持续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确保有需求的贫困户及时获得贷款。强力推进精准扶贫企业贷款,引导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创新推出财政资金支持、基层政府参与、保险业金融机构市场化运作的防返贫保险产品,减少贫困群众返贫风险。(相关脱贫攻坚重大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负责)
(二)持续开展“六大行动”,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健康扶贫。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保障范围,巩固“3+3+N”医保医疗托底保障模式。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扩大到30种。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就医结算政策。持续提升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确保到2020年每个贫困县至少有1个省定县级临床重点专科、有1所县级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每个乡镇有1所标准化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所标准化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合格村医。教育扶贫。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及时精准发放资助资金,确保应助尽助。持续推进控辍保学,保障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扶贫助残。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0-6岁贫困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继续实施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为有辅具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适配。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重点抓好产业发展,激发各类生产要素,加强产业配套建设;抓好就业帮扶,对贫困群众加强就业跟踪服务,确保实现稳定就业;抓好社区服务,健全工作制度,解决好搬迁贫困群众户籍、就业、就学、就医、社保等接续服务工作;抓好社区治理,实现群众自我管理、民主管理,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生活好。危房改造清零。围绕清零目标,做好查漏补缺和巩固提升,加强部门协调和联合比对,抓好新增危房摸底排查,确保新增4类重点对象危房全部清零。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回头看”,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房屋及时整改,确保质量达标。扶贫扶志。坚持志智双扶,强化有劳有得、多劳多得的正向激励机制,引导贫困群众通过辛勤劳动稳定脱贫,逐步走向致富。(相关脱贫攻坚重大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负责)
(三)持续实施“四大工程”,切实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交通扶贫。在所有行政村通硬化路、通邮政、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的基础上,统筹推进普通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场站项目建设和联运发展。深入实施农村公路“百县通村入组工程”,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加快实施“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持续完善“一元公交”后续政策,提升农村客运服务品质。水利扶贫。对贫困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逐村逐户逐工程开展“回头看”,及时排查解决问题。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维护能力,着力解决部分地区水量没保证、水质不达标和工程难持续等问题。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管长效机制。电网升级和网络扶贫。完善电压等级网架结构,加快变电站布点建设,推进配电台区改造升级,提高供电可靠性。持续加大网络扶贫投入,进一步提升农村网络覆盖质量和运行维护能力。深化“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应用,加快推进数字农业建设和农村电商发展。人居环境整治。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大力开展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基本达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要求。(相关脱贫攻坚重大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负责)
五、组织开展总结宣传。
(一)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总结。全面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系统总结各县区各行业各领域有代表性的脱贫攻坚典型案例,总结提炼脱贫攻坚蕴含的伟大精神。建立健全脱贫攻坚信息资料库,收集整理脱贫攻坚相关资料,为全面展示我市脱贫攻坚成就留存鲜活素材和生动案例,建好共和国脱贫档案。(市脱贫攻坚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县区党委、政府负责)
(二)加大脱贫攻坚宣传力度。坚持正面宣传、专题宣传和节点宣传同频、网上宣传和网下宣传共振,让脱贫攻坚取得的辉煌成就、成功经验和典型故事进基层、进机关、进企业、进课堂。通过多种形式,全景式展现我市脱贫攻坚伟大历程和生动实践。不断丰富传播载体,运用新媒体,加强“两微一端”、官方网站等宣传平台建设。组织开展好扶贫日系列活动。做好中、省脱贫攻坚奖年度评选的推荐工作,市级适时表彰对脱贫攻坚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加强涉贫舆情引导和管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扶贫办负责)
(三)着力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深入开展“听党话、感觉恩、跟党走”活动,选树用好脱贫鲜活事例,对贫困群众进行思想教育和宣传引导,提振脱贫致富精气神。更多采取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帮扶方式,加强对贫困群众实用技能、市场经营、就业创业等培训,鼓励自力更生、自主脱贫。发挥“一约四会”作用,培育乡风文明,对少数群众不赡养老人、懒惰、赌博等不良现象,加强教育惩戒。(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负责)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全局不动摇,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村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强化五级书记抓脱贫攻坚的责任。继续签订脱贫攻坚年度目标责任书。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定期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制度。压实行业部门责任,发挥市级14个专项工作组牵头抓总作用。持续开展四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继续抓好保持贫困地区党政正职稳定。持续抓好脱贫攻坚成效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考核,健全发现问题、随时约谈机制,促进真抓实干。(市脱贫攻坚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县区党委、政府负责)
(二)加强扶贫资产监管。落实扶贫资产管理指导意见,对2016年以来使用各级各类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社会扶贫资金等投入形成的资产(包括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以县为单位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开展清产核资,进行确权登记,规范收益使用分配。建立权属清晰、职责明确、运营持续的管理机制,确保持续发挥效益。(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和各县区党委、政府负责)
(三)凝聚脱贫攻坚合力。完善定点扶贫长效帮扶机制,引导各级定点扶贫单位在帮扶资金投入、发展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选派驻村干部、组织培训、消费扶贫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深化各类结对帮扶工作,持续开展“百企帮百村”活动,加快“中国社会扶贫网”平台推广应用,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主党派和爱心人士、志愿者参与脱贫攻坚。支持军队开展精准帮扶。积极打造载体平台,创新机制模式,推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公民个人等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市脱贫攻坚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县区党委、政府负责)
(四)强化驻村帮扶。组织开展驻村第一书记轮换工作,春节后新一批驻村第一书记到岗工作,实行以老带新、压茬工作、协同配合,确保帮扶工作“不断档”、质量标准不降低。认真落实贫困村脱贫后第一书记帮扶任务清单,推动驻村帮扶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加强对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的服务管理,增添动力、激发活力、提高战斗力。(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和各县区党委、政府负责)
(五)提升攻坚能力。根据脱贫攻坚新形势新任务,持续分级分类开展扶贫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对县乡(镇)党政领导干部、扶贫系统干部、驻村帮扶干部、村级党组织书记、创业致富带头人等教育培训,对今年新轮换的驻村第一书记要全部轮训一遍。加强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打造一支创业能成功、带动见实效的创业致富带头人队伍。(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和各县区党委、政府负责)
(六)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协调联动,着力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弄虚作假、数字脱贫问题;不担当不作为、漠视群众利益问题;频繁填表报表、加重基层负担问题;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占挪用扶贫资源问题等。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加强12317扶贫监督举报平台和市脱贫攻坚服务热线管理,畅通信访渠道,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关心关爱基层扶贫干部,让他们轻装上阵、干好工作。(市纪委监委、市扶贫办负责)